刀具、剪刀类
水果刀,切割用刀,折叠刀,6CM以上剪刀
工具类
钻头,锤子,6CM以上螺丝刀,10CM以上活动扳手、套筒扳手
枪支类、防身物品类
实弹(空包弹),枪支零部件
体育用品类
高尔夫球杆,棒球棒,哑铃
从日本出发的航线,内置锂电池的无线直发器不能作为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运输。
充电电池、手机锂电池、电子烟、打火机不能放入托运行李。
一次性打火机
每人限携带1个进入客舱
充电宝
100Wh一下: 最多可携带5个进入客舱。
(经航空公司的批准,医疗设备可携带6个以上,最多20个)
超过100Wh~160Wh一下: 以航空公司批准后,最多可携带2个进入客舱内
移动电源在采取防短路措施后,必须随身携带或存放在客舱内明显位置
电子烟
客舱内禁止使用
存放时,请注意避免挤压等损坏
无线卷发器
无线卷发器的电池可分离时,将电池拆除后随身携带进机舱内
(拆除后的电池不可托运,且电池容量超过 160Wh时不能带进机舱内)
经确认可启动防止高温产生之安全模式的无线卷发器,方可带进机舱内
电池不可拆卸的无线直发器禁止运输。
对于泰国出发的航线,如果充电宝超过32,000mAh,运输可能会受到限制。
客舱内禁止给移动电源和电子烟充电
国际航班客舱携带(随身)物品
水、饮料、食品、化妆品等液体、喷雾、凝胶类物品需装入100ML以下的个别容器,且每人限携带1L
| 标准 | 运输规定(允许数量) |
|---|---|
| ≤ 100Wh(27,000mAh) | 随身携带(5件) |
| ≤ 160Wh(43,000mAh) | 随身携带(2件) |
| > 160Wh(43,000mAh) | 禁止运输 |
- 备用电池不能托运,必须随身携带。
- 所有辅助电池都必须配备短路保护措施。
- 请准备短路预防措施,例如:乙烯袋(单独准备)、绝缘胶带(单独准备)和端子保护帽。
| 电池充电容量计算方法 |
|---|
| Wh = mAh X V / 1000 |
请仅输入电压和电荷的数值。
请输入电池上标明的最大电压值(例如 5V、3.7V)
请以毫安时 (mAh) 为单位输入。(例如:10A=10,000mAh)
- 可携带 5 块 100Wh 或以下的电池,可携带 2 块 100Wh 至 160Wh 的电池(需获得航空公司批准),超过 160Wh 的电池不得携带。
- 如果以电压 (V) 显示电量 (mAh),则 Wh 是通过计算最大电压来计算的。
- 如果未标明电池容量(mAh)或无法确认电池容量,则无法运输。
- 如果未标明电压 (V) 与充电容量 (mAh),则无法运输。
| 标准 | 运输规定(允许数量) |
|---|---|
| - | - |
| 电池 ≤ 160Wh | 托运行李或随身行李总共最多15件 |
| 电池 > 160Wh | 禁止运输 |
托运行李中放置个人电子设备时,必须完全关闭电源。
| 标准 | 运输规定(允许数量) |
|---|---|
| 禁止运输 | |
- 如锂电池的充电容量(Wh)无法准确确认时,可能会限制携带上机。
- 含锂电池的移动电源和电子设备不得托运。
- 为防止充电宝的接口(包嵌入式和引出式)与金属接触,用缠绕绝缘胶带盖住,或放入专用收纳袋或塑料袋(如密封袋)等内保管
- 为防止短路,必须单独包装移动电源,并随身携带或放置在可见位置。不得存放于机舱行李架。
- 100Wh以下的移动电源,如用于医疗用途,经航空公司批准,可携带6个以上,最多20个。
- 从泰国出发的航班,超过32,000mAh的移动电源禁止运输。
- 飞行过程中禁止为移动电源和电子烟充电。
- 膨胀或损坏的备用电池有起火风险,禁止随身携带登机。 办理值机和登机前请务必检查备用电池的状态。
- 托运行李中放置个人电子设备时,必须完全关闭电源。
- 若无法准确确认锂电池的容量(Wh),可能会限制其随身携带登机。 (例:未标明电压(V)的产品)
| 标准 | 运输规定(允许数量) |
|---|---|
| ≤ 300Wh | 电池可随身携带 *备用电池:可携带 ≤160Wh 2个 或 ≤300Wh 1个。 |
| > 300Wh | 禁止运输 |
| 标准 | 运输规定(允许数量) |
|---|---|
| 电池必须牢固固定在轮椅上。 电池端子必须采取短路保护措施。 |
|
- 电动轮椅需事先获得航空公司批准。
| 标准 | 运输规定(允许数量) |
|---|---|
| ≤ 160Wh | 拆下的电池必须随身携带 *若电池超过100Wh,需获得航空公司批准。 |
| 标准 | 运输规定(允许数量) |
|---|---|
| ≤ 2.7Wh | 可随身携带。 |
| > 2.7Wh | 禁止运输 |
- 在机场免税店购买的物品或在市区免税店购买后在机场免税店领取的酒类、化妆品等液体类物品,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带入客舱。
- 使用免税店提供的透明密封袋或按国际标准制造的安全防伪密封袋(STEB,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包装
- 将免税商品购买收据内附或粘贴在安全防伪密封袋上时,无关容量均可带入客舱
- 在客舱内出售的液体类免税商品中,可能需要在飞行旅程过程(包括转机/过境)中接受安检的液体类物品需使用安全防伪密封袋包装
- 搭乘飞往最终目的地的航班之前,保持未开封状态
因购买大量物品而导致超过随身行李数量(每人限1件)时,将在登机口收取托运行李手续费。
在国外机场转机/过境时,安全规定不同于韩国,可能需要丢弃或没收液体类免税商品,因此务必提前告知客舱乘务员。